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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大精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2013-1-21 14:51:02  编辑整理:佚名  浏览人数: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就业是民生之本”,十八大报告继续把教育、就业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首要位置,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报告要求,教育方面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就业方面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11月11日在接受《中国教育报》采访时表示,想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加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明确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健全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和规律、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可衡量、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袁贵仁认为,做好以上工作的前提就是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更加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什么是“内涵发展”?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阐释:“外延发展偏重于数量和规模的增长,内涵式发展则是在强调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此外,他还指出,提高质量是各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它目前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在谈到如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时,杜玉波首先强调的就是要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其中,“改进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方式,本科教学评估要体现高校的质量主体意识,体现注重内涵的导向,体现分类评估的要求,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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